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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 告
新北市泰山區農會各項代辦業務工本費收取標準
(自108年6月1日起實施)
單位:新台幣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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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 業 項 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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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 費 標 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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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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空白支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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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張 1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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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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拒往、結清後申請兌付票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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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張2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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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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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支票掛失止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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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張15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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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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票據撤銷付款委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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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張1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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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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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票退票違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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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張2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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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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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支票退票註記手續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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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張15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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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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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收票據撤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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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張5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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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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掛失、更換印鑑(含存款類和保管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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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件1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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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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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發存摺、存單、金融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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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件1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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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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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餘額、存額證明(含放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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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筆50元(每增加一份加收20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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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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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交易明細資料(6個月以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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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印一頁50元
(每增加一頁加收10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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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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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交易明細資料(6個月以上一年以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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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印一頁100元(每增加一頁加收10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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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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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交易明細資料(一年以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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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印一頁200元(每增加一頁加收10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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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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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立行庫支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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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張5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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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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調印傳票、税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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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張50元(6個月以上每張加收50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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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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櫃檯提示票據-1.存款不足退票再交換
2.其他理由退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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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筆5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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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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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腦匯款(轉帳匯款200萬以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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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筆30元
(每逾100萬元加收10元,未滿100萬
元以100萬元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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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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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腦匯款(現金匯款200萬以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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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筆100元〈本會存放款戶優待每筆30元,客戶須自行填寫帳號始得優惠〉
(每逾100萬元加收10元,未滿100萬
元以100萬元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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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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強制執行案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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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件25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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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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存摺、金融卡及網銀等密碼重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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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件5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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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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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收外埠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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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張2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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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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存摺工本費(開戶未滿3個月結清銷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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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戶1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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